| 索引號 | 53040020191027494 | 文     號 |   |
| 來   源 | 玉溪網 | 公開日期 | 2019-03-18 |
市民微信購物遇陷阱 警方提醒網購需謹慎
近日,市民王偉(化名)向本報反映,不久前他通過微信,花159元錢購買了一株蘭花,將錢轉給對方后,對方遲遲不發貨,最后還將他拉入黑名單,他多次嘗試聯系對方均未果,現在他不僅蘭花沒收到,錢也要不回來,這讓他非常氣憤。對此,警方提醒市民,網絡購物時一定要謹慎,以免遭受經濟損失。
王偉說,前段時間,他無意間添加了一個微信好友,對方自稱是微商,在大理經營蘭花生意,經常在朋友圈發一些蘭花的照片。不久,王偉看上了其中一株,并詢問了價格。“對方告訴我,我看上的那一株蘭花價格是158.88元,我覺得還行,就向他微信轉賬了159元錢。第二天,我問對方有沒有發貨,對方告訴我說已經發貨了,我向他要快遞單號,他說要查一下才能告訴我。”王偉說,對方還告訴他,因為快遞量大,物流信息更新會比較慢,所以王偉又耐心等待了幾天。“等了幾天還是沒有收到貨,并且對方一直沒有給我快遞單號,于是我又在微信上聯系他。”王偉說,自己給對方發了好幾條信息,對方一直沒有回復,再給他發信息,才發現自己已經被拉黑了。
王偉說:“除了微信,我沒有其他辦法聯系對方。對方不是本地人,我也不知道該去哪里找他。被拉黑后,我嘗試著在微信上進行舉報,可由于提交的證據不充分,舉報并不成功,第一次遇到這種事情,還真不知道該怎么辦。”
根據玉溪市反電信網絡詐騙數據顯示,2018年下半年,全市微信購物后被拉黑的詐騙案件呈高發態勢。云南省反電信網絡詐騙中心玉溪市分中心負責人劉警官介紹,微信購物遭遇欺詐的案件金額從幾百元到數萬元不等。因微信賬號可以隨便注冊,只要擁有QQ號或手機號碼就可以擁有并使用微信,申請支付寶,單從這點看,通過微信購物就存在一定的風險。
劉警官提醒市民,在購物時最好選擇正規的實體店或網購平臺。網絡購物時一定要提高防范意識,即便是熟人,也要了解對方情況。一旦遇到網購詐騙,消費者可向公安局網監處報案,或者撥打全省統一報警電話96110、110報警。(李明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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