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號 | 53040020211297617 | 文     號 |   |
| 來   源 | 玉溪網 | 公開日期 | 2021-10-28 |
玉溪創新抓好2021年度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檢查考核工作
日前,我市印發《2021年度全市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檢查考核實施方案》(以下簡稱《實施方案》),明確市委將通過日常監督檢查、年度集中檢查考核、政治生態評價、民主測評等方式,對9個縣(市、區)和 75個市級部門(單位)、15個市屬企事業單位、4個省駐玉單位的年度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工作進行量化考核。
“出臺《實施方案》目的是督促全市各級黨組織落實管黨治黨政治責任,堅定不移推進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斗爭?!笔屑o委市監委相關負責人介紹,全市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檢查考核工作在市委的領導下進行,由市紀委市監委協助市委組織實施。檢查考核時間為2021年11月下旬至12月上旬。考核內容包括落實主體責任、監督責任、重點任務情況和領導干部廉潔從政情況以及其他需要檢查考核的工作。
“相對于過去檢查考核時間緊、方法單一,評價可能存在不夠全面、客觀、準確的問題,今年的方案突出3個特點,提升了考核的公正性、標準性和科學性。”市委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領導小組辦公室有關負責人介紹,《實施方案》增加了政治生態評價環節,包括由檢查考核組依據《玉溪市政治生態分析研判評價指標》打分、市四套班子和市紀委市監委等有關部門打分;細化了平時考核扣分事項,包括領導干部受到“四種形態”處理的扣分,黨組織和市管干部違紀違法或失職失責問題的扣分等事宜;修改完善了評分標準,進一步細化量化分值,突出可操作性。考核綜合得分由平時考核、政治生態評價、集中考核、民主測評四部分組成,檢查考核情況按照“優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四個等次評定。
在成果運用上,考核結果將在全市范圍內通報,并作為黨政領導班子及其成員業績評定、獎勵懲處、選拔任用的重要依據。被評定為基本合格、不合格等次的,責令縣(市、區)和市級責任單位向市委作出深刻書面檢查,并對其黨政主要負責人、紀委書記(紀檢監察組組長、紀工委書記)進行約談,限期整改落實。(玉溪日報記者 夏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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