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號 | 53040020241544742 | 文     號 |   |
| 來   源 | 玉溪網 | 公開日期 | 2024-07-25 |
我市職工醫保生育政策有調整
我市職工醫保生育政策有調整
生育待遇有變化,結算更加便捷
來自玉溪市醫療保險中心的消息,本月起,我市職工醫保生育政策有調整,參保人員的生育待遇有所變化,結算也更加便捷。
從7月開始,符合規定的生育并發癥參保職工個人負擔部分有了補助。據悉,符合條件的參保職工,從懷孕開始到產假結束期間,因生育引起的規定并發癥住院費用,除按職工醫療保險享受報銷待遇外,個人負擔部分(不含職工醫療保險規定的全自費部分)再由基本醫療保險基金補助70%。規定并發癥有異位妊娠(宮外孕)、妊娠高血壓綜合征,以及各種原因引起的產前、產中或產后大出血、子宮破裂、羊水栓塞、重度產褥感染。
除了享受待遇方面的政策有調整外,在報銷方面也有了變化。
參保職工產前檢查費、營養補助費原則上與生育醫療費用一起在定點醫療機構合并支付,即在結算生育醫療費時,產前檢查費、營養補助費按照包干標準和生育醫療費用一并結算。產前檢查費、營養補助費包干標準為:順產3600元;難產(臀位助產、胎頭吸引和產鉗助產)4100元;剖宮產5100元;多胎生育的,每多生育1個嬰兒,在以上對應包干標準的基礎上增加1000元。當實際發生費用大于或等于包干標準的,在定點醫療機構直接聯網結算,超出部分全部由個人承擔;低于包干標準的,則不直接結算,到參保地醫保經辦機構零星報銷。“以前,參保職工的產前檢查費、營養補助費是在生產出院后,拿著定點醫療機構的相關單據到醫保經辦機構進行報銷。優化經辦流程后,參保職工可以‘少跑腿’,在醫療機構就能便捷地享受生育待遇。”玉溪市醫療保險中心主任饒倪琴說。(玉溪市融媒體中心記者 李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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