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號 | 53040020231445065 | 文     號 |   |
| 來   源 | 玉溪網 | 公開日期 | 2023-05-17 |
“打水仗”導致翻船幾十人施救一人溺亡
□ 玉溪日報記者 白誠穎
5月5日,澄江市龍街街道立昌社區小沙田湖灘附近,昆明某有限公司宜良縣銷售部組織員工租乘兩條腳踏船在撫仙湖上開展團建活動,在相互潑水嬉戲過程中,其中一條船的人員因全部聚集在船舷一側,導致船只失衡側翻倒扣于水面,船中一名女性(朱某)意外溺亡。
據現場人士介紹,意外發生后,船只經營戶、各方游客、朱某同伴累計三四十人第一時間在現場合力施救,但因朱某救生衣被船只腳踏板鏈條卡住困于船體下方,救援人員多次潛入水中都無法將其救出,后找來刀子割斷救生衣才將其救上岸。現場人員和趕到的120急救中心醫護人員在沙灘上就地實施了搶救,但還是沒能挽留住她的生命。
對此,相關部門提醒,撫仙湖水深危險,入湖游玩要增強安全意識,堅持安全第一,嚴守“禁止下湖游泳”要求,乘坐游船要仔細閱讀禁止事項并嚴格遵守,做水上安全的“明白人”。
湖里嬉鬧致船只意外側翻
“5月5日12時左右,30多名游客開著7輛車到這里。”船只經營戶張某回憶,隨后,這些游客中有18人租了兩條腳踏船到湖中游玩。登船前,張某讓每名游客穿上了救生衣,并按慣例拿出《游客安全須知》(以下簡稱《安全須知》),要求團隊負責人閱讀并簽字確認。租船處的這份《安全須知》,第七條寫著:“乘搭水上娛樂設施時,嚴禁打鬧、搖擺船只,不要集中在船的一側,以免失去平衡翻沉”。與船只經營戶張某簽下《安全須知》的是這家公司的銷售部經理梁某。
18人分坐兩條船,梁某、朱某等8人乘坐一條,其余10人乘坐另一條。離岸五六米后,兩船就開始相互潑水嬉鬧。半個多小時后,不認識的另外一游船也參與到“打水仗”游戲中來。
“當時我們8個人(包括朱某)都站起來,集中站在船的一邊,用工具舀水打水仗。”梁某回憶,他站在船尾的側邊,朱某站在他旁邊,忽然,船往右邊側翻繼而倒扣過來。
據警方調查顯示,船只側翻后,船上乘坐的8個人全部落水。由于都穿著救生衣,一同打水仗的人也在旁邊施救,因此有7人先后自救或互救上岸。
船只側翻,最著急的是船只經營戶張某。在岸邊守候的他立即脫了衣服潛下水去救人。“我抱著被困人員的腳使勁拖,沒拖出來。”張某回憶。
幾十人現場齊心施救
梁某回憶,逃生時他發現朱某還在船下,于是潛水去拉她的救生衣,但是拉不上來,“她的救生衣被腳踏板鏈條卡著了”。浮出水面換氣后,他再次潛入水中拉朱某的胳膊,還是沒拉動。另一名同事也潛下水去救人,但均未成功。
“一個不認識的男子潛下水去施救,還是沒救上來。”梁某告訴警方,后來這名男子找了一把刀再次潛下水把救生衣割斷后,朱某才被拉了上來。
梁某所說的這名“不認識的男子”徐某是當地居民、船只經營戶。5月14日,他向記者講述了參與救援的經過。
當時,徐某正在沙灘上與朋友聊天,突然聽到有人喊“船翻了”,于是立即跑到水邊,躍入湖中游了10米左右就到達翻船點。在幾次嘗試營救被困人員失敗后,他潛到水中查找原因,并摸到了救生衣卡住的地方,但是解不開也拽不斷,直到找來刀子割斷救生衣,朱某才被拉起來。
附近的船只經營戶施某告訴記者,事發時,他劃著皮劃艇大約兩三分鐘就沖到了現場,連長褲都沒脫就潛下水去,只為能早點把人救上來。“救援的至少有三四十個人,大家心很齊,個個都想把被困人員救起來。”施某回憶。
朱某被救上岸后,施救者們第一時間給她做心肺復蘇。隨即,兩名外地游客主動表明醫生身份,直接參與搶救。隨后,120的醫生也及時趕到現場,但最終還是未能搶救回朱某的生命。
三場調解難達共識
船只側翻之時,撫仙湖管理監督員賈建良正好在小沙田的沙灘上巡邏。他第一時間報告上級,值班領導迅速作出指示,水上、陸地救援處置隊伍立即前往事發地,開展救援及處置工作。
與此同時,祿充派出所接到群眾報警后迅速出警,對現場進行勘查,對23名現場相關人員進行了詢問并制作筆錄。
隨后,澄江市組建了由撫管、公安、民政、司法等十余個有關部門負責人為成員的事件調查處理領導小組,依法依規、客觀公正開展事件調查、技術鑒定和善后處置工作。
經玉溪市撫仙湖管理局調查,涉事船只合規入湖、未超載,游客也全部穿上了救生衣。經警方調查,該事件基本排除刑事案件和自殺可能,初判為意外溺亡。
5月6、7日,澄江市公安局、龍街街道及玉溪市撫仙湖管理局兩次組織死者家屬、死者生前所在公司和船只經營戶三方,就賠償問題進行調解,但三方均未達成調解共識。在協商中,家屬要求死者生前所在公司一次性墊付賠償金200萬元。但公司方和船只經營戶則表示要通過走司法程序,由法院根據責任判定后再進行賠償。
5月12日,事件調查處理領導小組第三次組織當事三方共商善后事宜。這一次,公司派出了法務代表參與調解,澄江市司法、民政、街道等九個部門的相關人員參與調解。但朱某家屬、公司和船只經營戶依舊堅持各自原有觀點,仍未達成解決問題的共識。
朱某丈夫陳某5月15日在電話里接受采訪時介紹,妻子溺亡后,71歲的老母親、10歲和6歲的兩個孩子沉浸在悲痛中,近期他的主要精力是照顧親人。如果走訴訟程序,賠償之路可能變得更長,且耗時耗精力,因此,他曾通過上訪等方式反映情況,希望通過調解獲得相應的賠償。
目前,事件調查處理領導小組及有關部門正積極推動涉事方的第四次溝通協商,同時做好死者家屬思想疏導、政策宣傳、法律輔導等工作,引導家屬申請法律援助,理性、合法表達訴求,推動問題解決。
水上安全問題要“警鐘長鳴”
“撫仙湖水深危險,為確保人身安全,禁止下湖游泳,乘船入湖游玩應仔細閱讀禁止事項并嚴格遵守。”據玉溪市撫仙湖管理局有關工作人員介紹,為確保到撫仙湖的游客安全,撫仙湖執法大隊每個節假日前都會開展安全檢查,經常提醒告知經營戶履行安全管理責任,落實各項安全管理措施,同時加強值班值守,遇突發事件和緊急事務第一時間處置,全力以赴維護節日水上安全。今年“五一”期間,累計出動執法車、執法艇96輛次,組織救援受困群眾97起688人次,勸導游客穿戴救生衣70起168人次,勸阻游客19起35人次。
事實上,多年來為杜絕此類悲劇和事故的發生,澄江市各級各部門和玉溪市撫仙湖管理局構建起了“點、線、面、體”四位一體防溺水安全體系,持續強化隱患排查、宣傳引導、巡邏防控、應急處置等措施,加強警力部署,強化沿湖近水區域巡邏防范,緊盯重點區域、重點對象、重點時段,確保及時發現并制止游泳、嬉水等行為,防止溺水事故發生,保障人民群眾生命安全。今后,相關部門將持續加大對群眾和游客防溺水安全的宣傳引導力度,增強群眾安全意識,從源頭上遏制溺水事故的發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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