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號 | 53040020211312164 | 文     號 |   |
| 來   源 | 玉溪網 | 公開日期 | 2021-12-10 |
我市對撫仙湖潛水行為進行規范管理
12月9日,我市召開規范撫仙湖潛水行為新聞媒體通氣會,決定自即日起,對撫仙湖潛水行為進行嚴格規范管理,進一步保障廣大群眾和游客人身安全。
市“湖泊革命”指揮部監管執法組組長對撫仙湖潛水現狀、存在的隱患進行通報,并就即將開展的規范潛水事宜作了介紹。
撫仙湖為開放式天然湖泊,潛水活動缺乏專業、有效、系統的監管機制及管理措施,到目前為止監管責任主體仍不明確、部門權責仍不清晰、審批流程仍不暢通,導致現有的潛水經營機構及從業人員大都存在“散、亂、差”等現象。據統計,2018年以來,僅玉溪市撫仙湖管理局就接到關于撫仙湖潛水方面的信訪、投訴、舉報件共32件,尤其是2019年撫仙湖全面禁止游泳以來,信訪、投訴、舉報件成倍增加。在撫仙湖潛水一定程度上仍存在安全隱患,近年來因潛水造成人員溺亡的事故時有發生,民眾關注度高。
我市積極回應民眾關切,認真落實中央和省湖泊保護治理有關決策部署,全面壓實安全生產責任,經澄江市人民政府、玉溪市撫仙湖管理局、玉溪市教育體育局共同研究并報市“湖泊革命”指揮部同意,由澄江市人民政府、玉溪市撫仙湖管理局、玉溪市教育體育局聯合發布對撫仙湖潛水行為進行規范管理的通告。
通告指出:在撫仙湖從事潛水活動但證照不齊的企事業單位、社會團體、個體工商戶和個人應立即停止非法潛水活動,并于2022年1月10日前按規定向屬地行業主管部門申請辦齊《經營高危險性體育項目許可證》等所需證照后方可開展;在撫仙湖不符合法定潛水條件的企事業單位、社會團體、個體工商戶和個人須于2022年2月10日前自行關閉經營場所,拆除相關廣告牌、宣傳牌,清理相關潛水設備;澄江市人民政府、玉溪市撫仙湖管理局和玉溪市教育體育局將對撫仙湖潛水活動進行執法檢查,非法潛水或者阻礙執法檢查的,將依據《全民健身條例》《經營高危險性體育項目許可管理辦法》《云南省撫仙湖保護條例》等法律法規進行處罰。
通氣會特別強調,規范的目的是促進潛水行業更好、更健康、更長遠發展,確保實現湖泊保護與行業發展有機融合。(玉溪日報記者 陸合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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