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號 | 53040020251639118 | 文     號 |   |
| 來   源 | 玉溪網 | 公開日期 | 2025-12-15 |
我市管道燃氣配氣價格校核調整方案聽證會舉行
我市管道燃氣配氣價格校核調整方案聽證會舉行
新的燃氣價格預計明年1月執行
12月12日,我市舉行管道燃氣配氣價格校核調整方案聽證會,提出了調價方案。新的燃氣價格預計明年1月開始執行。
據介紹,截至2024年,玉溪市共有紅塔區、江川區、通海縣、華寧縣、易門縣、峨山縣6個縣(區)接通管道天然氣。市發展改革委選取進行成本監審的玉溪中石油昆侖燃氣有限公司、玉溪能投天然氣產業發展有限公司、云南能投華煜天然氣產業發展有限公司共3戶企業供氣情況開展核實,發現3戶企業設計年總供氣能力為52560萬立方米,但2024年實際供氣量為6514萬立方米,僅占設計能力的12.4%。
自2021年12月1日起,玉溪市天然氣試行最高限價居民生活用氣價格為2.95元/立方米,非居民用氣為2.55元/立方米,其中非居民用氣實行上下游價格聯動機制,在聯動周期內,當上游氣源綜合加權采購價格調整累計變動幅度達到或超過8%時,價格聯動機制將適時啟動。《玉溪市管道燃氣配氣價格校核調整方案》提出,全市統一居民用氣基準銷售價格和非居民用氣基準銷售價格,最終定價以公示為準。
據悉,天然氣終端銷售價格由門站價格、管輸價格和配氣價格組成,其中,門站價格由國家發展改革委制定,管輸價格由省發展改革委制定,配氣價格授權州(市)制定。聽證會召開前,市發展改革委組織人員分別對3戶供氣企業管道燃氣配氣成本數據進行審核、測算后,計算出定價成本。《云南省城鎮管道燃氣配氣價格管理辦法》規定:“配氣價格校核過程中,如測算的價格水平過高或調整幅度過大,可綜合考慮當地經濟發展水平和用戶承受能力等因素,適當控制價格水平或降低調整幅度,避免價格過高和大幅波動。”我市綜合考慮企業發展、居民燃氣推廣、減稅降費等因素,將按準許成本加合理收益的原則對玉溪市天然氣配氣價格進行調整。
會上,聽證代表們認真聽取了燃氣成本監審結論和定價方案,并對方案的合理性、可行性進行了深入討論。聽證代表普遍認為,此次價格調整是利民惠企的做法,調價工作基礎扎實、程序合規,貼合民生實際和市場需求。現場23名聽證代表中,超過90%的代表同意該調整方案。
部分燃氣供氣企業代表認為,燃氣企業上游采購氣源成本受國際能源市場波動影響較大,若終端銷售價格下調,而氣源成本無法同步降低,會給企業帶來經營壓力。下一步,希望通過提升用氣的普及率降低配氣成本,推動天然氣利用水平穩步提升,實現企業可持續發展,也讓居民享受到改革的紅利。
市發展改革委相關負責人表示,將認真整理和匯總聽證會代表的意見和建議,形成聽證報告,完善相關方案和措施,并向社會公示。(玉溪市融媒體中心記者 白誠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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