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號 | 53040020191306445 | 文     號 | 玉政辦發〔2019〕12號 |
| 來   源 | 市政府辦 | 公開日期 | 2019-09-27 |
玉溪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玉溪市創建國家生態文明建設示范市實施方案的通知
玉溪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玉溪市
創建國家生態文明建設示范市
實施方案的通知
玉政辦發〔2019〕12號
各縣區人民政府,市直各委、辦、局,各人民團體和企事業單位,中央、省駐玉單位:
《玉溪市創建國家生態文明建設示范市實施方案》已經第五屆市人民政府第28次常務會議研究同意,現印發給你們,請結合實際認真貫徹落實。
2019年7月31日
玉溪市創建國家生態文明建設示范市
實施方案
為全面貫徹落實五屆市委常委會第109 次(擴大)會議精神及2019年市政府工作報告有關要求,扎實推進國家生態文明建設示范市創建工作,根據《國家生態文明建設示范區管理規程(試行)》《國家生態文明建設示范市、縣指標(修訂)》,結合我市實際制定本實施方案。
一、指導思想
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全面貫徹落實黨的十九大精神,深入踐行習近平生態文明思想,統籌推進“五位一體”總體布局,協調推進“四個全面”戰略布局,牢固樹立“綠水青山就是金山銀山”的理念,以提高人民生活質量為根本,以促進傳統經濟與社會的生態轉型為導向,大力推進綠色發展、循環發展、低碳發展,保護區域環境安全,改善生態環境質量,全面提升生態文明建設水平,努力將玉溪打造成為綠色發展引領的國家生態文明建設示范市。
二、工作目標
(一)全面啟動階段(2019年)。啟動國家生態文明建設示范市創建工作,力爭撫仙湖申報“綠水青山就是金山銀山”理論創新實踐基地通過省級評估考核并推薦上報生態環境部,完成紅塔區、江川區、易門縣申報云南省生態文明縣區各項工作。
(二)全面推進階段(2020年至2021年)。基本達到國家生態文明建設示范市各項指標要求,完成玉溪市申報云南省生態文明市、通海縣申報云南省生態文明縣各項工作。
(三)全面深化階段(2022年)。繼續優化提升國家生態文明建設示范市各項指標水平,完成申報國家生態文明建設示范市各項工作。
三、指標任務及責任單位
圍繞創建國家生態文明建設示范市、縣區六大領域九類任務,生態文明建設示范縣區創建工作由各責任縣區人民政府制定方案,明確目標及任務分工,創建“綠水青山就是金山銀山”理論創新實踐基地工作由澄江縣制定方案明確目標任務。國家生態文明建設示范市創建涉及的九類任務36項具體指標任務分解如下:
(一)制度與保障機制完善
1.制定實施生態文明建設規劃。(責任單位:市生態環境局;配合單位:創建生態文明建設示范市工作領導小組成員單位)
2.生態文明建設工作占黨政實績考核的比例(百分比)≥20%。(責任單位:市委組織部;配合單位:市綜合考評辦)
3.編制自然資源資產負債表。(責任單位:市統計局;配合單位:市自然資源規劃局、市林草局、市水利局、市農業農村局、市生態環境局)
4.開展自然資源資產離任審計。(責任單位:市審計局;配合單位:各縣區人民政府)
5.開展生態環境損害責任追究。(責任單位:市紀委監委;配合單位:市委組織部、市生態環境局)
6.全面推行河長制。(責任單位:市水利局;配合單位:市河長制領導小組成員單位)
7.建立湖長制。(責任單位:市水利局;配合單位:市撫仙湖管理局)
8.開展固定源排污許可證核發。(責任單位:市生態環境局;配合單位:市工業和信息化局、市發展改革委、市農業農村局)
9.環境信息公開率達100%。(責任單位:市生態環境局;配合單位:市政務服務局)
(二)環境質量改善
10.環境空氣質量優良天數比例提高幅度和重污染天數比例下降幅度滿足云南省生態環境廳確定的改善幅度。(責任單位:市生態環境局;配合單位:市住房城鄉建設局、市公安局、市交通運輸局)
11.地表水環境質量達到或優于Ⅲ類水質比例提高幅度和劣Ⅴ類水體比例下降幅度滿足云南省生態環境廳確定的改善幅度。(責任單位:市生態環境局;配合單位:各縣區人民政府、市水利局、市撫仙湖管理局)
(三)生態系統保護
12.生態環境狀況指數(EI)≥55,且不降低。(責任單位:市生態環境局;配合單位:市自然資源規劃局、市林草局、市水利局、市農業農村局)
13.森林覆蓋率≥60%。(責任單位:市林草局)
14.執行生物物種資源保護,重點保護物種受到嚴格保護;外來物種入侵不明顯。(責任單位:市農業農村局、市林草局;配合單位:市生態環境局)
(四)環境風險防范
15.危險廢物安全處置率達100%。(責任單位:市生態環境局;配合單位:市衛生健康委、市農業農村局、市公安局、市交通運輸局、市工業和信息化局)
16.建立污染場地環境監管體系。(責任單位:市生態環境局;配合單位:市自然資源規劃局、市住房城鄉建設局)
17.未發生重特大突發環境事件。(責任單位:市生態環境局)
(五)空間格局優化
18.開展劃定生態保護紅線。(責任單位:市自然資源規劃局;配合單位:市生態環境局、市發展改革委、市林草局、市水利局)
19.遵守耕地紅線。(責任單位:市自然資源規劃局;配合單位:市農業農村局)
20.受保護地區占國土面積比例(百分比)≥33%。(責任單位:市林草局;配合單位:市自然資源規劃局、市住房城鄉建設局、市水利局)
21.編制空間規劃(多規合一)。(責任單位:市自然資源規劃局;配合單位:市住房城鄉建設局、市發展改革委、市生態環境局)
(六)資源節約與利用
22.單位地區生產總值能耗(噸標煤/萬元),達到省級考核要求,且在省內名列前茅。(責任單位:市工業和信息化局;配合單位:各縣區人民政府、市發展改革委、市統計局)
23.單位地區生產總值用水量(立方米/萬元),達到省級考核要求,且在省內名列前茅。(責任單位:市水利局;配合單位:各縣區人民政府、市住房城鄉建設局、市統計局、市工業和信息化局)
24.單位工業用地工業增加值(萬元/畝)≥55。(責任單位:市自然資源規劃局;配合單位:各縣區人民政府、市工業和信息化局)
25.應當實施強制性清潔生產企業全部通過審核。(責任單位:市生態環境局;配合單位:市工業和信息化局)
(七)人居環境改善
26.集中式飲用水水源地水質優良比例(百分比)≥100%。(責任單位:市生態環境局;配合單位:各縣區人民政府、市住房城鄉建設局、市水利局)
27.城鎮污水處理率(百分比),達到省級考核要求,且在省內名列前茅。(責任單位:市住房城鄉建設局;配合單位:各縣區人民政府)
28.城鎮生活垃圾無害化處理率(百分比),達到省級考核要求,且在省內名列前茅。(責任單位:市住房城鄉建設局;配合單位:各縣區人民政府)
29.城鎮人均公園綠地面積(平方米/人)≥15。(責任單位:市住房城鄉建設局;配合單位:各縣區人民政府)
(八)生活方式綠色化
30.城鎮新建綠色建筑比例(百分比)≥30%。(責任單位:市住房城鄉建設局;配合單位:各縣區人民政府)
31.公眾綠色出行率(百分比)≥50%。(責任單位:市交通運輸局;配合單位:市住房城鄉建設局)
32.節能、節水器具普及率(百分比)≥60%。(責任單位:市工業和信息化局、市住房城鄉建設局;配合單位:市發展改革委)
33.政府綠色采購比例(百分比)≥80%。(責任單位:市財政局;配合單位:市機關事務局)
(九)觀念意識普及
34.黨政領導干部參加生態文明培訓的人數比例達100%。(責任單位:市委組織部;配合部門:各縣區黨委、人民政府)
35.公眾對生態文明知識知曉度(百分比)≥80%。(責任單位:國家統計局玉溪調查隊;配合單位:各縣區人民政府)
36.公眾對生態文明建設的滿意度(百分比)≥80%。(責任單位:國家統計局玉溪調查隊;配合單位:各縣區人民政府)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強組織領導,建立工作機制。成立玉溪市創建國家生態文明建設示范市工作領導小組及辦公室,負責創建工作的統籌協調、技術指導、宣傳培訓和督查督辦,定期對創建工作任務推進情況進行跟蹤調度,定期召開工作協調會通報工作進展情況,協調解決存在的問題,推動各牽頭部門主動抓好工作推進,加強與各責任部門的協調溝通,形成工作合力,確保各項創建工作有序開展并得到落實。
(二)突出工作重點,全力補齊短板。各縣區人民政府、各責任部門要認真分析研究所承擔的指標現狀,制定創建實施方案和年度工作計劃,對未達標、未統計或未開展相關工作的指標任務,特別是任務較重、難度較大的約束性指標,要突出重點,提出有針對性的工程措施或管理措施,將工作任務分解落實到責任人,明確工作進度,全力推動相關指標在申報創建前取得實質性進展。
(三)強化督查考核,狠抓責任落實。將創建國家生態文明建設示范市工作列入市委市政府重點督查工作內容,明確各級各部門的主要目標任務和績效考評要求,加強跟蹤檢查和督查督辦力度,切實保證創建各項工作落到實處。各縣區人民政府及各責任部門要根據各自責任分工和績效考評要求,在每季度最后一個月的25日前報送工作進展情況。
(四)廣泛宣傳引導,強化公眾參與。充分利用傳統媒體和新媒體等媒介,分階段、分重點、分層次開展創建國家生態文明建設示范市宣傳活動,引導、動員全社會積極參與創建工作。全市各級各部門,要加大創建工作宣傳力度,通過門戶網站以及各種宣傳平臺和手段,大力營造人人關心支持、大家積極參與的良好氛圍。
附件:玉溪市創建國家生態文明建設示范市工作領導小組
附件
玉溪市創建國家生態文明建設示范市
工作領導小組
為扎實推進國家生態文明建設示范市創建工作,市政府決定成立玉溪市創建國家生態文明建設示范市工作領導小組,成員名單如下:
一、玉溪市創建國家生態文明建設示范市工作領導小組成員名單
組 長:張德華 市委副書記、市長
副組長:解仕清 市政府副市長
賀 彬 市政府副市長
成 員:呂 偉 市委副秘書長、市委督查室主任
畢孝寧 市政府副秘書長
張 偉 市紀委副書記、市監委副主任
張正友 市委宣傳部副部長、市政府新聞辦主任
李 斌 市政府督查室主任
羅紹國 市發展改革委主任
李慶華 市工業和信息化局局長
張紹東 市教育體育局局長
方 洪 市審計局局長
李丁全 市財政局局長
胡慶華 市自然資源規劃局局長
張金翔 市生態環境局局長
董曉娟 市住房城鄉建設局局長
陳開翔 市農業農村局局長
沐洪勝 市林草局局長
喬正喜 市水利局局長
魯志明 市衛生健康委主任
史金華 市統計局局長
雷 鳴 市廣電局局長
宋明清 玉溪高新區管委會副主任
瓦慶超 紅塔區政府區長
王志華 江川區政府區長
馬春明 通海縣政府縣長
范永光 澄江縣政府縣長
張燕華 華寧縣政府縣長
劉世偉 易門縣政府縣長
魯春紅 峨山縣政府縣長
普光照 新平縣政府縣長
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在市生態環境局,由張金翔同志任辦公室主任,矣家寧同志任辦公室副主任。
二、領導小組及辦公室職責
(一)領導小組職責:負責統籌協調創建國家生態文明建設示范市工作,研究解決創建工作中的重大問題。
(二)領導小組成員單位職責:按照部門職責和國家生態文明建設示范市創建指標要求,制定創建實施方案和年度工作計劃,對具體承擔的指標提出有針對性的工程措施或管理措施,確保指標按創建目標達標。
(三)領導小組辦公室職責:負責創建工作的統籌協調、技術指導、宣傳培訓和督查督辦,定期對創建工作任務推進情況進行跟蹤調度,定期召開工作協調會通報工作進展情況。做好創建信息匯總、申報等工作。完成領導小組安排的其他工作。
領導小組成員如有變動,由成員單位相應職務人員自行遞補并報領導小組辦公室備案,不再另行發文。
相關閱讀:
- 玉溪市人民政府網站工作年度報表(2025年度) 2026-01-28
- 玉溪市人民政府網站工作年度報表(2022年) 2023-01-28
- 玉溪市簡介 2025-04-14
- 玉溪市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第“十四五”規劃和二〇三五年遠景目標綱要 2021-12-07
- “大玉醫”城市醫療集團(玉溪市第三人民醫院)醫用耗材(專科、超聲耗材)采購項目流標公告 2026-02-28
- "大玉醫"城市醫療集團(玉溪市第三人民醫院)醫用耗材(普通耗材)采購項目02包心電導聯線等一批耗材采購廢標公告 2026-02-28
- 我市推進長期護理保險制度建設 2026-02-28
- “大玉醫”城市醫療集團(玉溪市第三人民醫院)醫用耗材(臨床檢驗耗材)采購項目詢比采購公告 2026-02-27
滇公網安備 53040202000080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