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號 | 53040020231455123 | 文     號 |   |
| 來   源 | 玉溪市殘疾人聯合會 | 公開日期 | 2023-07-04 |
關于開展2023年度殘疾人按比例就業情況審核的通告
根據《中國殘聯辦公廳關于明確殘疾人按比例就業情況聯網認證“跨省通辦”工作有關事項的通知》(殘聯廳函〔2022〕63號)、《關于印發云南省殘疾人就業保障金征收使用管理實施辦法的通知》(云財非稅〔2017〕32號)文件精神,現就我市開展2023年度全國殘疾人按比例就業情況聯網認證工作有關事項通告如下:
一、申報時間
2023年度玉溪市殘疾人按比例就業情況聯網認證辦理時間為2023年5月23日至10月31日(如有調整另行通知)。用人單位未在規定期限內申報的,視為未安排殘疾人就業,由稅務機關按規定征收殘疾人就業保障金。
二、申報對象
云南省區域內2022年1月—12月,安排持有效《中華人民共和國殘疾人證》或《中華人民共和國殘疾軍人證》(1至8級)殘疾人就業的各級機關、社會團體、企業、事業單位、民辦非企業單位(以下簡稱用人單位)。
2022年度未安排殘疾人就業的用人單位或已完成聯網認證的用人單位,可于2023年9月-11月通過“國家稅務總局云南省電子稅務局”或到當地主管稅務部門自主申報繳納殘疾人就業保障金。
三、申報方式
(一)網上申報
進入“云南政務服務網”(https://zwfw.yn.gov.cn/)選擇法人用戶注冊或登錄,進入“全國殘疾人按比例就業情況聯網認證”事項,點擊“在線辦理”。(操作流程詳見附件1)。
建議用人單位優先選擇節約時間、減少跑動次數的網上申報方式進行辦理。
(二)窗口辦理
用人單位攜帶相關申報材料到就近殘聯審核窗口進行現場申報。
四、申報材料
(一)網上申報
用人單位注冊(首次辦理用戶需要)、登錄系統后,按照系統提示填報和上傳相關材料。
(二)窗口辦理
1.《申報材料真實性承諾書》原件1份并加蓋單位公章,承諾書附二維碼需提前到窗口現場申領。
2.《云南省全國殘疾人按比例就業情況聯網認證申報表》原件1份并加蓋單位公章(詳見附件2)
3.殘疾人職工的勞動合同或在編證明復印件1份(加蓋單位公章)。
4.殘疾人職工是勞務派遣人員的,需提供用工單位與勞務派遣單位簽訂的勞務派遣合同或服務協議復印件1份(加蓋單位公章)。
5.相關數據在系統比對中出現無法核驗的情況時,需根據實際情況提供紙質版證明材料復印件1份并加蓋單位公章:
(1)《中華人民共和國殘疾人證》或《中華人民共和國殘疾軍人證(1-8級)》;
(2)殘疾人職工工資憑證(可為銀行流水明細、個稅申報表或原始會計憑證);
(3)殘疾人職工個人社會保險參保繳費證明(加蓋社保機構業務專用章);
(4)殘疾人職工個人醫療保險參保繳費證明(加蓋社保機構業務專用章)。
五、相關說明
(一)用人單位應如實填報相關信息,并保證提供的材料真實有效,申報材料需加蓋本單位公章。
(二)用人單位提交審核材料時,殘疾人證不在有效期內的,不得計入用人單位安排殘疾人就業人數。若有《中華人民共和國殘疾軍人證》(1—8級)信息在認證系統內無法識別,需本人(監護人)到當地退役軍人事務部門進行證件信息備案維護。
(三)以非勞務派遣形式安排殘疾人就業的用人單位,且工資支付單位與社會保險繳納單位不一致的,在計算安排殘疾人就業人數和比例時,應當計入與殘疾人簽訂勞動合同的用人單位。
(四)不同用人單位重復安置殘疾人的解決情況:
1、若A單位發現張*已被B單位安置申報,系統彈窗提示“請出具縣級以上勞動保障監察機構或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或法院的確定雙方存在勞動關系時間段(中間無間斷)的文書。”
2、A單位將文書提交至A單位所屬殘聯,由殘聯提交至中國殘聯。
3、中國殘聯將文書發送至B單位所屬殘聯,殘聯告知B單位A單位已出具文書,如有異議60日內提交同樣的文書。
4、按照確立勞動時間關系先后認定。
(五)用人單位申報通過后,可在承諾辦結日前隨時登錄年審系統,獲取告知信息、了解辦理狀態。已辦結的,可以下載打印電子認定書。
(六)如單位有招聘殘疾人就業的意向和計劃,可以與玉溪市殘聯及其所屬殘疾人就業服務機構聯系。
六、聯系方式
地址:玉溪市紅塔區聶耳路58號 電話:6187409
附件1:全國殘疾人按比例就業情況聯網認證網上申報操作流程
附件2:《2023年云南省全國殘疾人按比例就業情況聯網認證申報表》
玉溪市殘疾人聯合會 國家稅務總局玉溪市稅務局
2023年5月22日
附件1:
全國殘疾人按比例就業情況聯網認證
網上申報操作流程
第一步:在互聯網搜索“云南政務服務網”(https://zwfw.yn.gov.cn/)進入。
第二步:注冊或者登錄(選擇“法人用戶”注冊或者“法人登錄”);
第三步:選擇行政區劃,“直通部門”選擇該區域殘疾人聯合會;
第四步:選擇“部門辦事”,“全國殘疾人按比例就業情況聯網認證”在線辦理;
第五步:進入系統后,點擊“我要申報”,先進行“單位信息維護管理”,再選擇辦理“殘疾人安置管理”;
第六步:添加殘疾人信息,進行信息錄入驗證,提交保存安置信息,待殘聯業務部門審核確認后,點擊“完成申報”,點擊“完成申報”后不可再添加安置殘疾人;
第七步:用人單位對審核結果無異議,點擊“完成申報”;
第八步:用人單位若在審核辦結后需要重新申報的,需進行“年審認證反饋”并填寫理由,待殘聯業務部門審核通過后將取消已申報的年審認證結果,用人單位可再重新按照網報流程辦理;
第九步:用人單位“完成申報”后,待殘聯業務部門將安置登記信息發送稅務后,可下載打印《按比例安排殘疾人就業審核認定書》,并直接通過“國家稅務總局云南省電子稅務局”或到當地主管稅務機關自主申報繳納保障金等后續事宜。
備注:省內各級殘聯公布的辦事指南、辦理窗口地址和咨詢電話等詳細信息可在“云南省政務服務網”選擇所在行政區劃進行查詢。
查詢流程:登錄“云南政務服務網”→在主頁最上端選擇“切換區域和部門”→下拉列表選擇行政區劃→確認前往→直通部門→屬地殘聯→全國殘疾人按比例就業情況聯網認證→辦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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