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號 | 53040020241537752 | 文     號 |   |
| 來   源 | 玉溪網 | 公開日期 | 2024-06-19 |
通海:多元調解模式巧解建房事故糾紛
近日,通??h里山鄉人民調解委員會聯合當地派出所、通海縣公證處成功調處了一起因建房事故導致死亡的賠償糾紛。
王某承攬了師某家的房屋建蓋工程,并將建房中所涉的混凝土澆灌項目分包給洪某。洪某帶領張某等7人在實施混凝土澆灌過程中,張某在搬運物料時不慎從二樓摔下當場死亡。張某家屬因與王某、洪某就張某的死亡賠償金額未能達成一致,死者的遺體一直存放在殯儀館,未能入土為安,雙方相持不下。案件發生后,里山鄉人民調解委員會牽頭,當地派出所、通??h公證處組成的調解小組共同調處該起糾紛。
為保證糾紛順利解決,防止“民轉刑、刑轉命”的發生,調解小組做實前期走訪摸排,精準分析研判后,認為該起糾紛涉及4個重難點:一是要依法為三方講清責任;二是摸清三方經濟狀況,為以后賠償奠定基礎;三是把握好調處時間節點,即“快不得也等不起”;四是做好死者家屬的情緒穩定工作,防止做出過激行為;五是做好應急預案,調處不成功時,及時引導三方進入訴訟程序。
調解小組有力有序推進調處工作:首先,加強同縣人民法院及法律顧問的聯系,詳細了解今年以來相似的司法實踐案件,抓牢責任劃分的法理依據。其次,走訪了解王某、洪某的經濟狀況,開展普法教育。最后,深入死者家中,以面對面的方式開展工作,為死者家屬講案例、講依據、講人情。經過多天的努力,最終三方就張某的死亡賠償達成一致意見,通海縣公證處現場為三方當事人辦理了和解協議公證,及時固定證據,成功預防了一起可能因死亡賠償引發的“民轉刑”糾紛。
近年來,里山鄉人民調解委員會打破傳統矛盾糾紛化解方式,引入公證處、律師、法律服務工作者等司法行政資源參與化解矛盾糾紛,充分發揮預防性司法制度優勢,努力達到“1+1>2”的效果,不斷提升用法治手段保障人民安居樂業的能力。(通訊員 趙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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